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服务机构,在盘活固定资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特别是在珠三角、长三角这类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需求很多,市场很大。融资租赁亦逐渐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和推进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1]正因为需求多、市场大,在实践中,有关融资租赁的纠纷频繁发生。加之这几年大环境的影响,中小企业遭遇的困难比较多,这类纠纷上升趋势明显,其中很多涉及刑事风险。在此背景下,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单纯的民事诉讼路径既难以有效应对复杂局面,在风险预防层面的威慑力也明显不足。为落实金融强监管背景下融资租赁行业回归“融物”本源的政策导向,有必要梳理融资租赁行业面临的刑事风险,从刑事角度梳理维权路径。本文作为“融资租赁行业刑事风险”的开篇之作,将从融资租赁的行业格局、监管风向谈起,聚焦刑事风险现状与成因分析,揭开融资租赁行业的面纱。
一、融资租赁行业格局与监管风向
(一)融资租赁行业格局
1. 融资租赁公司类型
从监管的视角看,广义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金融租赁公司(以下称金租),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二是狭义的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称商租),属于一般工商企业,是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原商务部门)审批设立的非金融机构。截至2025年6月末,金租数量仅为70家,全行业占比不足1%。相比之下,商租在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根据股东类型的不同,商租又可以细分为厂商系、平台系、第三方系。其中,厂商系租赁公司通常依托集团资源,主要服务于集团内部或上下游企业;平台系租赁公司与地方城投平台关系密切,业务多集中于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领域;第三方系租赁公司不受行业、地域的限制,业务开展更为灵活多元。
2. 融资租赁业务类型
在业务模式上,融资租赁公司普遍以售后回租为主,该类业务占全行业总量近九成。而作为第二大模式的直租,实际占比并不高。从业务领域来看,金租与商租呈现明显分化。金租倾向于选择风险可控的大型项目,重点布局飞机、船舶、医疗设备等重资产领域。而商租则聚焦于中小微企业的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业务具有金额小、需求急、审批快、放款效率高等特点,更贴近实体经济的实际需求。
(二)融资租赁行业监管风向
“回归融物本源”是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监管的底层逻辑。在此逻辑下,以下几个监管动向值得重点关注:
1. 融资租赁公司量减质增
自2020年原银保监会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来,监管力度持续增强,在融资租赁行业内部掀起了一场减量增质清理整顿运动。这一过程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大幅放缓融资租赁公司的新增速度;二是系统清理失联、空壳等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全国融资租赁公司高峰时期超万家,截至2025年底,已下降至8100余家,下降幅度明显。此外,根据上海、广东等地公布的名单,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在整个行业中的占比仍然较重。未来,融资租赁行业的还有较大的减量增质空间。
2. 商租向金租看齐
2026年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惠金融司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的函》,该文件明确指出融资租赁公司(商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参照《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这一文件的发布意味着商租在租赁物管理、尽职调查与风险审批、合同管理、售后管理等核心环节将面临与金租相同的监管标准。该举措契合“商租与金租实际上开展同质同类业务,应适用相对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约束”的监管理念,[2]同时也反映出此前商租监管标准偏低所导致的监管套利和纠纷频发问题。
3. 提升直租业务比重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现行监管政策对于租赁业务的结构提出了具体的优化要求,即“力争在2026年实现年度新增直租业务占比不低于50%的目标”。售后回租虽然能够激活企业的存量资产,但其交易结构与“抵押贷款”高度类似,容易在操作中异化为纯粹的融资工具,偏离融资租赁的业务本源。更为关键的是,售后回租模式下租赁物并不实际转移占有,承租人仍持续占有和使用设备,客观上增加了虚构租赁物、低值高买、重复租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概率,进而埋下合同诈骗等刑事风险隐患。相比于售后回租,直租更贴合“融物”要求,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求购置新设备,融资与融物同步完成,资金用途明确对应实体资产,承租人企图单方面或与出卖人合谋欺骗出租人的犯罪成本也显著增加。虽然监管规定最初仅针对金租,但是在商租向金租看齐的背景下,商租在业务中增加直租比例也是应有之义。
二、融资租赁行业刑事风险概述与成因分析
(一)刑事风险概述
为了更直观地反映融资租赁行业所面临的刑事风险状况,本文以威科先行等公开法律信息数据库为数据来源,以“刑事、融资租赁”为关键词,筛选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裁判文书,剔除无关案例后,共获得141件与融资租赁行业刑事风险相关的案例。通过对上述案例的梳理与分析,可以归纳出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1. 刑事案例数量高位波动,风险持续存在
从时间分布来看,剔除2021、2022年数据后,2023年至2025年融资租赁行业刑事案件数量分别为48件、60件和27件。需要说明的是,2025年部分案件尚在审理中,未作出生效裁判,因此该年度的实际案件数量应高于目前统计的27件。整体而言,尽管各年度案件数量存在一定波动,但行业刑事风险始终维持在高位水平,未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若结合当前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业务结构优化调整的背景来看,刑事案件数量与行业主体数量之间的比例波动也相对平缓。
2. 罪名高度集中,诈骗类犯罪占据主导
在141件样本案例中,涉及诈骗类犯罪的案件共计94件,占比高达66.67%,成为融资租赁行业最为突出的刑事风险类型。具体而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分别出现68起和20起,占比分别为48.23%与14.18%。此类犯罪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承租人通过隐瞒真实情况、虚构租赁物、伪造交易文件等手段,骗取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或租赁物;其二,承租人虚构权属证明向第三人出售、抵押租赁物。此外,职务犯罪类案件共计20起,占比14.18%。上述数据共同表明,融资租赁公司不仅需应对外部主体实施的诈骗行为,还应重视内部治理,强化内控机制,有效防范从业人员腐败造成的刑事风险。
3. 涉及车辆的融资租赁业务为刑事风险高发领域
汽车、摩托车、货运运输车、挖掘机等机动车、工程机械类融资租赁业务,因车辆长期存在所有权与占有权相分离、租赁标的易私下流转变现的固有特征,导致承租人擅自变卖、违约处置租赁车辆的乱象频发。与此同时,部分业务链条中还滋生虚构交易背景、伪造购车票据、套取骗取融资款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高行业风险,使该领域成为刑事犯罪高发、风险集中的重点板块。
(二)成因分析
融资租赁行业刑事风险的高发态势并非偶然,而是由交易结构、行业竞争、客户业务、公司内控机制等多重因素叠加所致。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加以剖析:
1. 交易结构复杂,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融资租赁业务通常涉及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等多方主体,交易链条较长,业务开展高度依赖于承租人的信用状况以及租赁物的真实性与价值。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在尽职调查阶段难以对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另一方面,融资需求主要集中于上海、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融资租赁公司往往需要跨省(市)开展业务,即便在前期对租赁物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调查,后续租后管理阶段仍面临较大的风险管控难度。此外,售后回租作为当前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模式,其交易结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租人实施欺诈行为的犯罪成本。上述因交易结构、地域因素等所引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客观上为刑事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2. 行业竞争加剧,风险防控标准被迫降低
在行业转型与业务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却在追求逆势增长,并逐渐偏离风险防控的底线要求。其业务触角向信用资质较弱的下游产业及区域延伸,导致资产质量整体下降。与此同时,为缩短业务周期、提升资金投放效率,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简化了尽职调查、租赁物核验及资金用途跟踪等关键风控程序,直接导致其暴露在较高的刑事风险敞口之下。
3. 客户业务受挫,租金回款难度增高
受宏观经济波动与产业周期调整的影响,部分承租人的经营状况持续承压,现金流趋于紧张,租金逾期乃至违约的现象显著增多。为掩盖资金链断裂或继续获取融资,一些承租人铤而走险,通过伪造经营数据、虚构租赁物使用情况、擅自转卖或重复抵押租赁物等方式实施欺诈,放大行业内部的刑事风险。
4. 内部治理不足,职务犯罪风险凸显
从案例统计来看,职务犯罪占比达14.18%,反映出融资租赁公司在内部控制、员工管理、权力制衡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公司对业务人员、区域经理等关键岗位的授权范围过大,缺乏有效的审批制衡与监督机制,导致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外部主体串通,通过虚假项目套取资金、违规放款或侵占公司资产。此类犯罪不仅直接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也暴露出公司在合规文化与内部审计方面的系统性短板。
三、结语
融资租赁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交易结构的复杂性与过去十年的快速扩张,也使刑事风险不断积聚。本文作为系列文章的首篇,系统梳理了行业格局、监管动向、刑事风险样态及成因,揭示出当前刑事风险具有高位波动、罪名集中、业务领域集中等特征,其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风控底线松动及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
本文旨在呈现风险,更为后续探讨搭建框架。后续文章将围绕融资租赁公司的内外部刑事风险、针对租赁物犯罪手法及刑事应对路径等议题展开,系统解构典型风险场景与犯罪模式,为行业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及刑事维权提供参考,助力融资租赁行业在“回归融物本源”的监管导向下行稳致远。
注释:
[1] 上海金融法院:《融资租赁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2023)》,https://mp.weixin.qq.com/s/kfG4TZVfN2X0AwLv0qLX6g.
[2] 中国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答记者问,https://mp.weixin.qq.com/s/k1P5vAvkHk2B8RNSZu7jj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