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爱华律师的执业领域包括:银行与融资、合规与风控、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争议解决等。
赵爱华律师在执业期间先后作为主要承办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川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蓝剑集团、东方电气集团、绵阳九院等大型企业提供常年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为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机关事务局、青羊区政府、大英县政府、会东县政府、简阳市规自局等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某市规自局与某某系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二审案、某县人民政府与相关自然人关于强制清表系列纠纷案、某县人民政府与129户自然人关于确认保障性住房分配资格案等行政诉讼案件;作为辩护律师为某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杨某某滥用职权罪、某市政法委书记谢某某受贿罪、杜某某行贿罪、陈某某走私罪、蔡某某合同诈骗罪等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了国内知名的孙伟铭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的二审刑事辩护工作。
赵爱华律师2005年开始律师执业,先后在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工作,2018年成为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年成为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
中国(2005)
200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4毕业于四川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