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下半年至今,美国对委内瑞拉采取军事行动、美国总统签署“退群”命令等一系列标志性事件不断揭示,以联合国宪章为代表的国际法规则体系受到剧烈冲击。在解决全球性问题时,因为个别国家的政策转向和利益诉求不同,国际组织的协调能力受到极大限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国际立法和监管政策也出现了较大转折,不确定性显著增大,国家间的监管和执法冲突随之迅速显现。
在高度敏感的地缘政治环境下,企业需要在战略层面建立“业务风险定价能力”,特别关注政治风险及其对业务活动的冲击,提前识别高风险因素和高风险交易,做好规划和危机管理预案,从而在风险发生时,能够为自身尽力争取更充裕的战略回旋空间。
一、2025年度趋势总结
总结2025年全年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国际立法和监管执法情况,我们汇总了以下几个趋势。
趋势一:全球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执法受到地缘政治影响,不确定性加大
国际反洗钱监管与执法的整体力度在全年仍保持加强的趋势,但也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呈现差异化态势。以美国为例,随着特朗普政府的重点转移,美国的反洗钱执法重点相应转向毒品犯罪、诈骗、非法移民等犯罪类型,腐败等传统公司犯罪的案件数量和处罚力度减少。不过,针对电信诈骗、非法金融活动,在涉及虚拟货币的跨境反洗钱执法方面,美国与英国等国家的立场一致,均表现出主动、严厉的姿态,并取得显著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地缘政治变动正为执法环境注入显著的不确定性,反洗钱执法政策与监管趋势分析的稳定性受到冲击。诸如美国突袭委内瑞拉等突发国际事件表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执法在个别国家已经成为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以往政策研究和分析所依赖的、较为稳定的国际法规则、价值观和理念开始被打破,对组织机构和执法人员态度和行为的分析判断将更为复杂。
在此背景下,国家关系的波动使未来政策和执法方向难以预测,传统基于历史记录和案例的趋势分析模型效力下降。研判反洗钱动态需更加关注地缘政治事件及其潜在影响。在地缘政治冲突频发的情况下,一国反洗钱执法资源可能从传统高风险领域,向与实时政治经济局势紧密关联的特定风险倾斜。
趋势二:竞争性执法的势头显著,虚拟货币资产受到各国执法部门的密切关注
虚拟货币因其匿名性、跨国性、去中心化的特征而具有较高的固有洗钱风险,实践中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案件数量不断攀升。[1]多个国家已将数字代币服务提供商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通过中央化的监管机制有力加强针对该类实体的反洗钱监管,并在鼓励数字资产创新的同时,注重防范稳定币等虚拟货币带来的洗钱等风险,通过施行新的或纳入现有注册制度等合规要求,加强对相关业务及机构的监管。
虚拟货币、数字货币引发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漏洞将仍是各国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相关资产已经成为各国执法部门关注的目标,并引发竞争性管辖、竞争性执法。2025年,美国、英国和中国分别对涉及虚拟货币的跨国犯罪所得和资产采取了执法措施。[2]
趋势三:美国FCPA执法和反洗钱执法重点转移,凸显受政治性动机影响的特征
特朗普政府认为美国存在严重的过度监管问题,这不仅给美国企业造成了过重的合规负担,也对执法资源造成不当浪费。例如,由于《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的执法范围及自由裁量权的不断扩大,FCPA执法对美国企业经营和出海造成了过度干预,严重影响了美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2025年,美国的执法重点从传统的FCPA执法,即关注跨国经营中存在的贿赂问题,转向移民违法、涉恐、涉毒等与国家安全和严重跨国犯罪相关的领域,鲜明体现出“美国优先”的执政理念。
2025年新《FCPA调查与执法指南》的发布,是全球国际经济治理格局转向及反腐败合规生态重构背景下的一个重大事件。在美国新政府的新政指引下,美国司法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DOJ)做出了积极的执法政策调整。根据新《FCPA调查与执法指南》,DOJ将继续进行FCPA执法,但做出了显著的重心调整。[3]过去FCPA的执法行动主要针对美国企业,但现在FCPA执法将更多将矛头对准海外企业,以确保FCPA调查和执法行动始终服务于保护美国利益。在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下,未来公司犯罪、白领犯罪等领域的执法,将日益凸显其作为美国对华工具箱的属性。
与执法重点转向相配套,DOJ发布了更新后的企业执法政策,[4]意在减轻美国企业的监管压力,通过简化流程和提高透明度,鼓励企业积极整改和配合执法,这也体现出DOJ对于合规监督员等例行制度的执法效率的怀疑态度。海外企业在发现潜在重大腐败问题时,应调整为以自愿披露为主要应对手段,采取主动自查、及时披露问题、开展全面的内部调查等措施,并与监管部门主动合作,从而争取从宽甚至豁免处罚。
趋势四:主要国家和地区反洗钱国际标准和统一立法继续强化,推动国际化规则体系的发展
2025年,全球反洗钱立法持续活跃。为迎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新一轮国际互评估,[5]各国积极推进国内规则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在立法制定与修订中呈现出标准趋同、范围扩展等显著趋势。首先,FATF作为核心国际组织,在推动全球反洗钱标准升级方面发挥引领作用。2025年,FATF完成多项关键标准的修订与更新,包括修订建议16以提升跨境支付透明度,并更新多项评估程序,为第五轮更严格、更高效的互评估奠定制度基础,也为各国立法提供了统一的规范依据。
其次,不同司法管辖区根据自身风险状况持续推进立法现代化,展现出不同的侧重与路径。欧盟在构建单一监管联盟上取得关键进展,反洗钱局(Anti-Money Laundering Authority, AMLA)发布直接监管技术标准草案,推动成员国监管一致性;[6]美国立法呈现出“放松一般性监管、收紧高风险领域”的特点,在减轻企业合规负担的同时,加强对非法药物贸易等特定领域的金融制裁。亚太地区的新加坡、香港等地也积极呼应FATF标准修订,结合区域实际推进相关立法。[7]
最后,虚拟资产与特定非金融行业成为各国和区域立法的焦点。一方面,多国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 VASP)纳入反洗钱监管网络,例如欧盟通过《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框架建立VASP许可制度,香港颁布《稳定币条例》明确发行人须持牌运营。同时,各国也加强对特定非金融行业和职业的监管,中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针对房地产经纪人、贵金属交易商、律师、会计师等出台或修订反洗钱义务规则或指引,旨在防范犯罪分子利用这些行业进行洗钱活动。
趋势五:中国推进新反洗钱法及配套规则体系落地,积极准备FATF新一轮评估
在国内,2025年是中国反洗钱立法与执法密集深化的一年。在立法层面,中国致力于推动新反洗钱法及其配套规则的全面实施与落地,旨在顺畅衔接国内规范与国际标准,以更高水平迎接即将到来的FATF第五轮国际相互评估。当前,中国的立法重点是推动反洗钱义务的精细化、全面化,不仅出台《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8]《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9]等规章,填补房地产、贵金属交易等非金融行业的监管空白,而且基于“风险为本”原则,要求金融与非金融机构建立更精细、系统化的内部控制制度,如出台《金融机构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10]《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11]等规章,对客户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识别等提出更清晰、细致的要求或指引。
在执法层面,中国持续保持对洗钱犯罪的高压态势,并着力推动跨部门、跨机制的协同作战与常态化治理。行政处罚金额与频次、刑事案件起诉数量、司法定罪规模等均表明,[12]打击洗钱犯罪的执法力度持续强化,惩处范围不断扩展。在执法策略与方法上,呈现出三方面显著特点:一是强化“一案双查”机制,司法机关在侦办上游犯罪的同时,系统追踪资金流向与洗钱线索,将打击重点聚焦于地下钱庄、利用虚拟货币跨境转移赃款等高风险领域;二是注重科技赋能执法,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等工具,提升对匿名化、多层化洗钱链条的穿透识别能力,实现对复杂隐匿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三是深化内外部协同,国内各部门间加强联动配合,并与国际反洗钱机构拓展合作,共同构建打击境内及跨境洗钱犯罪的联防联控网络。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虚拟货币监管取向上,中国与美国等司法管辖区存在显著差异。不同于美国等司法管辖区采取的宽松政策,中国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的严格禁止与严厉打击立场。2025年,中国多个监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多次明确表态,重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将监管焦点置于阻断其可能助长的外汇管制规避与跨境洗钱活动。在此背景下,防范虚拟货币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已被提升至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的战略层面,成为系统性风险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新形势下对机构和高净值人群的建议
展望一:各国监管和执法愈发受到地缘政治的影响,不确定性加大。该背景下,企业的跨境经营活动,宜提高战略定位,借助专业分析,以集体决策机制建设风险认知能力、业务选择能力和危机应对能力,规避重大风险。
以美国对委内瑞拉、俄罗斯等国政策态度的不断变化为例,相关执法举措很容易在短期内受到临时政策的影响。当执法动态分析所依赖的较为稳定的国际法规则、价值观和理念开始被打破、不确定性加大,对组织机构和执法人员态度和行为的分析判断将更为复杂。
对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合规工作的安排,我们建议企业提高战略定位,提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进行评估和应对规划,尽量为后续的危机应对和监管协调提供可供腾挪的空间。
在战略层面,重大公司决策和商业交易的可行性论证,应将国际政治因素、外交政策变化、经贸关系走势和影响、贸易冲突等问题纳入分析框架。通过长效工作机制,形成风险识别和商业判断的综合能力。
在企业决策机制上,要建立完善的项目评估、投资决策工作流程,将重大风险分析和控制应对措施方案纳入日常决策。在成熟的商业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借助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开展集体决策,以避免重大失误的方法。业务选择、商业道德与伦理、利益冲突、重大法律风险等问题往往是这些委员会的重点工作。委员会工作时,可以引入资深的宏观政治评论人士、政策研究人员、经贸合规专家、跨国争议解决律师作为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政策分析和决策支持。
展望二:欧美等司法管辖区持续加强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中国反制措施和出口管制不断深化,反洗钱与各类合规管理要求密切交织。面对不断加大的合规挑战,企业应系统化提高合规管理体系和机制的有效性,举一反三,形成适应国际监管要求的合规管理能力。在基础合规工作和应对合规挑战方面,为自身的危机应对打下基础,为协调监管争取更大的空间。
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欧盟、美国等贸易强国持续强化其贸易政策体系,出台大量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方面的新政,加大对俄罗斯、伊朗等国家的制裁力度,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和义务实体积极开展监控,打击规避制裁措施的活动。反洗钱监管要求与制裁、贸易管制、供应链合规等领域的联系加深,使反洗钱基础合规的地位得到明显加强,尤其在贸易合规、支付与结算等领域。
即将全面展开的FATF国家评估将大幅度推动各国反洗钱执法和司法的广度与深度,引发涉刑事案件的立案、起诉、审判数量显著增多。这一趋势将深刻影响企业对合规工作的安排。企业宜积极响应,在合规管理工作方面做出安排。
我们建议企业应当提高对反洗钱基础工作的要求和质量,借助客户身份识别、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和验证、名单筛查等基础工作,加强对涉及高风险国家及地区、敏感产品交易对手的管理和监控,并在必要时及时采取措施,提高针对监管风险的管理能力。
展望三:跨境支付活动面临更大挑战,支付机构需要加强洗钱风险防控。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支付机构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但同时也成为洗钱风险的高发领域,逐渐成为各国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以数字经济平台为基础的中国公司往往业务富含汇聚资金、支付结算、货币服务或证券交易等创新金融元素。这类公司应密切关注各国对此类金融属性业务功能的监管政策。针对金融服务提供商,各国监管部门往往在制裁、反洗钱等合规管理方面有着严格的监管要求,需要公司在资源、人员、系统和流程管理等多方面的持续投入和推进,这是跨国企业及其投资者在经营和投资决策过程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
随着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范围扩张,支付行业频繁涉足出海活动。对此,我们预计,各国对支付机构及其支付业务的反洗钱要求相较以往将会迅速提高,但也会考虑实际业务需求和监管效率而增加一定的监管灵活性。
基于前述背景,支付机构应警惕其在反洗钱、商户管理、支付通道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漏洞。业务活动中的风险筛查不仅需要重点针对客户,还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应覆盖其他国家或城市地址、IP地址、交易参与人国籍等相关信息。对于跨境业务,特别是涉及制裁风险较高的国家或地区时,应特别关注制裁合规风险和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未来支付行业监管势必向系统化、规范化方向演变,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期待更高。相关企业应更加关注支付全流程及其潜在风险,加强规范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风险。
展望四:谨守界限,关注政治风险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慎重参与境外虚拟货币活动。个人客户应提前预期金融机构反洗钱控制力度的加大,对需要经历的尽职调查和金融机构开户时间延长有所准备,必要时提前规划资产组合布局,分散国家政治风险,并对可能的财产安排和法律风险做好防御性准备。
中国高净值人群和企业家需要特别关注国际关系和地缘政治对企业经营环境可能带来的冲击。投资被征收、资产被冻结、投资无法撤回或因区域冲突遭受重大损失、因国家安全问题被调查、被要求终止业务或出售业务等均属于此类风险。企业家及管理层应对地缘政治环境保持高度的敏感,跟踪了解境内外刑事司法、执法的政策热点和监管趋势,即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需要调整风险管理战略,必要时应回避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业务活动。
在跨国业务活动中,需要严格遵守所在国数据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反垄断、反洗钱、反腐败、知识产权、制裁、出口管制及海关等方面的法律规则。通过良好的刑事合规体系和控制,建立符合要求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企业管理层应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在监管机关或执法部门调查时有能力证明自己已充分履行职责,避免因为失职而引发企业和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在个人安全方面,须特别重视目前国内监管部门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划清界限,谨慎参与相关业务,调整和适应对资金跨境流动的监管预期。对于自身经营和管理的企业,要搭建合规高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合理分工,有效隔离个人风险。同时,注重个人出境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于接受执法机构调查的,要能够据理力争,拒绝不合理的要求,同时充分准备,有效应对质询和调查。
注释:
[1] 海外以美国为例,2025年因涉及虚拟货币洗钱活动而被处罚的平台或实体包括Paxful、BitMEX、OKX、Tornado Cash、Samourai,其中Tornado Cash、Samourai的创始人故意利用两个平台提供的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协助洗钱活动;国内案例如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破获的一起虚拟货币洗钱案,涉案金额达18亿元(参考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8gS2LdE7lijI6lSvyd8kA)
[2] 英美等多个国家针对柬埔寨“太子集团”涉及比特币的洗钱犯罪活动展开了经济制裁等执法活动,其中美国于2025年没收太子集团价值逾150亿美元的比特币,系美国历史规模最大的没收诉讼(参考链接:https://www.justice.gov/usao-edny/pr/chairman-prince-group-indicted-operating-cambodian-forced-labor-scam-compounds-engaged);英国国家犯罪局于2025年11月打击了一个通过现金兑换加密货币模式洗钱,为俄罗斯军事行动提供资金支持的跨国洗钱网络,查获大量资金(参考链接:https://www.nationalcrimeagency.gov.uk/news/operation-destabilise-nca-exposes-billion-dollar-money-laundering-network-that-purchased-bank-to-fund-russian-war-effort);在中国,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近期根据上海高院发布的指引,首次在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中处置了9万余枚虚拟货币(参考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vEYJtAKen3JlS8cDW1QOw)
[3] 指南原文详见:https://www.justice.gov/dag/media/1403031/dl
[4]美国司法部对白领犯罪的执法政策以及更新后的《企业执法与自愿自我披露政策》(Criminal Division’s Corporate Enforcement and Voluntary Self-Disclosure Policy)详见:https://www.justice.gov/opa/speech/head-criminal-division-matthew-r-galeotti-delivers-remarks-sifmas-anti-money-laundering
[5] 2025年10月22至24日,FATF召开第三十四届四次全会,会议通过马来西亚和比利时的第五轮评估报告,这是FATF成员第五轮评估首先审议的两份报告,意味着新一轮评估周期的展开(参考链接:https://www.fatf-gafi.org/content/fatf-gafi/en/publications/Fatfgeneral/outcomes-FATF-plenary-october-2025.html)
[6] https://www.amla.europa.eu/amla-takes-major-step-toward-harmonised-eu-supervision_en?prefLang=es
[7] 新加坡立法活动包括:发布《反洗钱和其他事项(房产代理和开发商)法案》(https://sso.agc.gov.sg/Bills-Supp/7-2025/Published/20250307?DocDate=20250307)、发布《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公告和指引(修正案)》(https://www.mas.gov.sg/publications/consultations/2025/consult-paper-on-aml-notice-and-guideline-amendments)、发布针对已注册商业信托受托管理人的新规(MAS Notice BTA1-N01)(https://www.mas.gov.sg/regulation/notices/notice-bta1-n01)等;香港近期活动包括:发布《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https://www.hkma.gov.hk/media/gb_chi/doc/key-functions/banking-stability/aml-cft/Guideline_on_Anti-Money_Laundering_and_Counter-Financing_of_Terrorism_For_Licensed_Stablecoin_Issuers_chi.pdf)、发布《2025年银行业(修订)条例》(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6/04/P2025060400454.htm?fontSize=1&sessionid=1579878784)、发布《稳定币条例》(https://www.hkma.gov.hk/gb_chi/key-functions/international-financial-centre/stablecoin-issuers/)等。
[8]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xining.pbc.gov.cn/zhengwugongkai/4081330/4406346/4693545/2025120618181750487/index.html
[9]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5/art_dce01c8a034947938e1a0ed07c3f1ba9.html
[10]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12号《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
https://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57/2025121919412749702/index.html
[11] 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26〕第1号《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https://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57/2026011615560240337/index.html
[12] 行政处罚方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示的罚单,罚单数合计2171张,处罚金额累计11.65亿元,处罚机构940家,处罚人员1232人次,均远超于2024年数据(数据来自第三方观察人士对执法记录的统计,参考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LBx4WL9_2BrV3ALU-uM2w);刑事案件方面,根据最高检2025年3月开展的工作报告,检察院于2024年起诉利用“虚拟货币”转移犯罪所得等洗钱犯罪3032人(参考链接:https://www.spp.gov.cn//gzbg/202503/t20250315_690544.shtml),通过总结裁判文书网上各级法院2023-2025年关于洗钱罪的判决文书,各级法院认定洗钱罪倾向于遵循“实质性”入罪标准而非“唯数额论”,并注重在审查、认定上游犯罪时一并审查下游的洗钱罪,这与最高院关于洗钱罪认定标准的态度相契合(最高院关于洗钱罪认定标准的态度,可参见: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767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