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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峻豪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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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业范围与执业经验

胡峻豪律师是环球律师事务所的顾问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债务重组和特殊机会投资,曾担任多家大型通信企业、能源投资企业、房地产企业、设备制造企业重整、和解、清算案件管理人和上市公司重整法律顾问,并在群体性案件中担任政府危机处置顾问,处理了大量复杂、涉众的破产纠纷,能够在债务重组全流程中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运用破产思维解决民商事纠纷。加入环球前,胡律师在广东省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机构从事管理人业务多年。

 

胡律师主办的代表性项目包括:“金立系”协调审理四案(债务规模达260余亿元)、长沙汇丰置业重整案(长沙中院十大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中山天乙物流和解案(债务规模达80余亿元)、东方金钰(600086)债务重组案、腾邦国际(300178)重整投资案、中信国安(000839)子公司清算案、中国华北某地标大厦开发商与破产有关纠纷案、惠州地区系列国有“僵尸企业”强制清算案、深圳市利恒新星实业有限公司重整转清算案、深圳市华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案。此外,胡律师还为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三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客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工作经历

胡峻豪律师于2021年加入环球律师事务所。此前,胡律师曾分别在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工作。

执业资格

中国

教育背景

201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社会职务和会员资格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

专业著述

1.《股权代持与破产取回权的交织——案例展开、理性追问与前瞻思考》(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一届“企业重组高峰论坛”论文一等奖)

2.《重整融资保护规则的阙如与重塑——<以破产法解释(三)>第二条为切入》(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一等奖)

3.《“假马竞拍”规则在美国破产法出售式重整中的运用——以北电网络破产案为线索》(浙江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MAX价值云峰会”论文二等奖)

4.《上市公司重整中“业绩承诺”的功能、风险与缺失——基于对十三家上市公司重整案的分析》(“南方破产法论坛”优秀论文奖)

5.《“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制度价值与风险防范——以大东南集团等22起实务案例为研究样本》(中国政法大学:“困境企业拯救与特殊资产投资”论坛论文二等奖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