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环球研究 / 环球评论 / 新闻详情
墨西哥募投项目审核关注要点事项研究
2024年03月27日单红先

近年来,不少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因业务原因,赴墨西哥投资建厂。由于境外投资涉及到的情况较为复杂,不仅需要符合境内监管的要求,也需要符合境外监管的要求。本文从墨西哥募投项目监管部门关注要点出发,论述墨西哥募投项目应满足的我国境内手续和墨西哥境外手续,以使我国企业向墨西哥投资有更为直观、深入的了解。

 

一、墨西哥募投项目常见审核关注要点

 

基于境外投资的特殊性与复杂性,监管部门对我国企业募集资金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比较审慎,在审核过程中进行的问询和关注也会较多。以伯特利、利通电子、岱美股份、嵘泰股份涉及的墨西哥投资项目为例,其所涉及的问询及关注事项如下:

 


由此可见,监管部门主要关注墨西哥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环保情况、土地取得情况等,下文也将从此等方面,对此一一展开。

 

二、墨西哥募投项目需履行的境内程序

 

(一)负面清单核查

 

我国坚持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按“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号)将境外投资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类,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我国限制和禁止类境外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因此,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时,应首先比对以上内容,核查其境外投资是否属于我国禁止开展或限制开展的情形,这是进行对外投资的前提。

 

(二)发改委程序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第四条规定,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投资主体执行核准手续还是备案手续与投资的项目类型是否属于敏感类项目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注: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项目,可以按照相应权限实施分级备案。如《江苏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1号)第十二条规定:投资主体是本省企业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至3亿美元(不含)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不含)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注册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备案。投资主体是省属管理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与核准管理的项目相比,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较为常见。以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为例,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文件(详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发改外资[2018]252号))。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备案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备案机关提交。

 

备案表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机关在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主体出具备案通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募投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核准或备案的发改委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募投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具体情形如下:

 

 

关于境外再投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大额非敏感类项目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非敏感类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将有关信息告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2021年7月发布的《境外投资核准备案常见问题解答》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不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项目,投资主体需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无需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无需办理有关手续。

 

(三)商务部门程序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六条规定,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与发改委程序相似,投资主体执行核准手续还是备案手续依然与投资项目的类型是否属于敏感类项目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进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属于常见情形,以此为例,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表》符合法定条件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境外投资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为2年)。

 

同样需要关注的是,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外,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比如,企业在墨西哥设立的子公司又在越南设立子公司开展境外再投资,在完成越南的法律手续后,需要将该事项通过填报《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并加盖印章)的形式报商务主管部门,无需再取得其核准或备案手续。

 

(四)银行外汇登记程序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规定,我国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由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且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无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

 

因此,我国企业向墨西哥投资项目,需要向指定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关于外汇变更事项,《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境内机构的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发生变更之日起60日内,境内机构应就上述变更情况向相关外汇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三、墨西哥募投项目需履行的境外程序

 

从伯特利、利通电子、岱美股份墨西哥募投项目等的问询关注要点可知,监管部门主要关注墨西哥募投项目的相关境外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履行环保手续、项目的土地取得是否合法合规等。

 

结合以上案例及墨西哥的相关规定,下文主要从墨西哥投资负面清单核查、公司设立程序、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需取得的审批程序、环保手续、土地取得情况等方面,论述关于墨西哥投资项目需履行的境外程序。

 

(一)墨西哥投资负面清单核查

 

根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墨西哥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墨西哥》(2022年版),墨西哥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七十三条、《外国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根据墨西哥《外国投资法》,除墨西哥政府或国家控制的行业外,外国投资者可在墨西哥境内从事绝大多数行业。墨西哥国家控制的产业为:油气资源勘探开采所有权、锂资源勘探开采所有权、电力系统规划、电力传输和配送、核能发电、放射性矿物、电报、无线电报、邮政服务、铸币及货币发行、港口、机场管制及监控等行业。

 

此外,部分产业虽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但存在股权限制,具体如下:

 

 

因此,我国企业拟在墨西哥进行投资,首先应了解投资项目是否属于墨西哥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领域或是否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或比例限制要求,这对企业规划投资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在利通电子墨西哥募投项目的问询回复中,墨西哥律师专门对该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墨西哥负面清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这对后面拟在墨西哥投资的企业来说,具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二)墨西哥子公司设立程序

 

墨西哥《外国投资法》对外国投资者在当地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等投资形式没有特别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国投资者使用普遍或频率较高的组织类型。

 

以最常见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在墨西哥设立子公司,通常需要经历以下程序和步骤:

 

(1)向墨西哥经济部申请公司名称(自备3-5个名称,由经济部批准其一)。

 

(2)向经济部外资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资申请,然后由外资局转报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审批。1亿美元以上投资项目,需经特许。

 

(3)取得以上许可文件后,即可去公证处注册。在公证注册时须拟定公司章程与细则。公证后的文件相当于营业执照,报经济部批准后即可开展有关业务,包括购买办公楼、住房等。

 

(4)公证后的文件呈交投资所在地的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

 

(5)向税务当局进行税务登记,从而被纳入联邦税务登记系统,获得税务登记号。

 

(6)在经济部下属的外商投资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

 

(7)向社保机构登记。

 

(8)向商业信息系统和商会登记。

 

(9)向墨西哥国家统计、地理及信息局提交统计信息。

 

(10)履行特定义务。如从事制造类活动的公司须获得墨西哥生态和气候变化局的许可;食品加工企业、药物生产企业和健康食品生产企业须获得卫生部的卫生许可等等。

 

我国企业在墨西哥实施募投项目,通常选择在墨西哥设立子公司,然后通过墨西哥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因此,实施主体设立进展情况及合法合规性通常为我国监管部门关注要点之一。以利通电子、伯特利为例,其关于墨西哥子公司设立情况发表的意见具体如下:

 

 

(三)墨西哥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需取得的审批程序

 

墨西哥法律健全复杂,与投资及项目建设相关的各方面规定详细具体。外国投资者在募投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施工、消防、水电、运营许可等各种相关事项,在此过程中,外国投资者应按照墨西哥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由于具体要求可能因项目类型、位置和规模而异,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也不尽相同。在利通电子、伯特利、岱美股份墨西哥募投项目问询回复中,关于审批程序可以归纳为两个要点,分别为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取得的审批及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需要取得的审批。利通电子、伯特利、岱美股份关于该等问题的回复要点如下:

 


取得相关审批或备案不仅是遵守当地法律的必要条件,也是确保项目成功、降低风险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企业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应实施项目的审批事项,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及损失。

 

(四)环保手续

 

墨西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较为严格,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地址管理、水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矿业、基础设施、能源、电力等各类项目均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估手续。履行墨西哥环保法律法规除了需要遵守国际通用环保规定、中央联邦政府所规定的联邦总法、各类相关领域法则,还必须遵守各地方州、市政府所规定的不同政策和法规。

 

在墨西哥,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常见情形主要有:对于未经授权而进行废弃工业垃圾和生产垃圾的收集、储藏、运输、不恰当处理;不执行环保法律规定的会对环境和健康造成的损害处理方法;不恰当处理废弃物或将其随意混合;在未经授权区域,随意丢弃或放置危险废弃物;凡是涉及生产过程中产生对森林、动植物、大气、水资源和土地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未在开始生产之前向当地联邦政府或相关环保机构提交报告,未由该机构进行评估及授权;生产结束后,不能立即或按时处理生产废弃物等等。如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损害环境的行为,可能被处以罚款、责令停产等,司法部门可能会撤销环境许可。

 

环境合规不仅是法律责任,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针对我国企业在墨西哥投资建厂,监管部门特别关注其在所在国环境文件的办理情况。以利通电子、伯特利墨西哥募投项目为例,其聘请墨西哥律师对环保手续事项进行了专门论述,具体如下:

 

 

企业应当注意到,环境保护在募投项目中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遵守法律和减少环境风险上,还包括提升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以及推动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从而在全球市场中建立起更加强大和负责任的品牌形象。

 

(五)墨西哥建设项目土地取得情况

 

墨西哥境内的各类土地除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区、生态林区和其他国家规定保护的限制区域外,在符合法律和产权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面向外国投资者销售和租赁。

 

根据墨西哥土地相关法律的规定,墨西哥土地所有制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三种形式,其租售限制如下:

 

 

土地是募投项目展开的基础,因此,土地取得过程中是否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是否涉及法律风险而影响项目的进度和效率等,通常也为审核监管的重点。在利通电子、伯特利、岱美股份募投项目中,既有通过租赁取得土地,也有通过购买取得土地,监管机构对其取得进展及合法合规性保持了既有的关注。

 

 

结合前述,中国企业赴墨西哥投资,租赁土地时,企业应做好土地尽调,核查产权情况、权利负担、土地用途等情况,签署租赁协议,明确租赁地址、面积、价格、时间、续租等具体事宜,并按规定用途取得相应的审批。购置土地时,企业更要做好土地尽调,核查产权情况、权利负担、土地用途等情况,签署买卖协议,根据需要进行公证、权属登记等必要流程。

 

四、墨西哥外汇管制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2年8月发布的《墨西哥外汇管制相关规定》,墨西哥实行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在经常项目下和资本项目下同时实施货币自由兑换,墨西哥比索可与美元、欧元及日元等货币自由兑换,但人民币暂不能与墨西哥比索直接兑换。

 

墨西哥对进口、出口涉及的外汇收支没有管制。对于非居民,墨西哥没有对其持有本国或外国货币的管制。外资公司可在墨西哥境内任何一家合法银行开立美元支票及存款账户,开户最低额度由各银行制定。在个别与美国接壤的北部地区,个人不能开立美元账户。

 

同时,根据墨西哥反洗钱法的规定,当地银行对支取外币现钞数额有严格限制,不收存外币现钞。在墨投资的外资企业可将公司利润、权益金、股利、利息和资本自由汇出,但利润汇出需要缴纳利润汇出税,税率因不同国家略有区别。

 

五、结语

 

中国企业在墨西哥投资建厂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境内、境外多项审批手续,由于墨西哥的投资政策、企业设立、行政审批、环境保护、土地制度等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我国企业赴墨西哥投资时,建议聘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等专业机构参与整个过程,以确保满足墨西哥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参见主要文件:

参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号)

参见:《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发改外资[2018]251号)

参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

参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发改外资[2018]252号)

参见:《江苏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1号)

参见: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2021年7月发布的《境外投资核准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参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参见: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墨西哥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墨西哥》(2022年版)

参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1年12月发布的《墨西哥市场准入相关规定》

参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1年12月发布的《墨西哥土地获得相关规定》

参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2年8月发布的《墨西哥外汇管制相关规定》

 

相关业务领域
相关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