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新闻 / 业绩 / 新闻详情
环球破解破产债权定性困局,助境外客户实现共益债务优先受偿
2026年08月25日

近日,环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涉某国际传媒集团境外公司与国内大型航空企业集团下属航空公司的其他合同纠纷案,历经三年、横跨四级法院审理,终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客户赢得全面终局胜诉。本案由环球律师事务所万发文、聂真璇子担任主办律师,赵晶洁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团队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与扎实的庭审应对,贯穿了案件从一审、移送重审到终审的全部关键环节。

 

该案程序辗转上海、海南两地。案件初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受理,一审即告客户全面胜诉;后因查明债务人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依法裁定撤销原判,移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重审一审法院再次支持客户全部诉请;债务人上诉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司法终局得以确立。

 

本案争议核心在于客户与债务人长达十余年的持续性合作——多份合同项下历史形成的债权于最后一期协议中结转并附加新履约内容,由此产生债务人的返还义务。该笔债权是否构成共益债务、能否在破产程序中优先随时受偿,成为决定债权命运的关键。环球律师团队精准锚定《企业破产法》第42条之法理内核,力陈破产申请受理后,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之合同所生债务,当属共益债务,应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该主张获一、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使原本面临折价风险的债权最终锁定足额清偿的法律地位。